全媒体院长专访 |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抗击疫情,责任担“教育育人”,使命承“法治建设”
全媒体视角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学校开展在职成人教育的专门机构,与网络教育学院合署办公,还包括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主要业务工作包括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网络教育培训等,以“提供优质在职法治教育、助力国家法治建设”为在职人员法治教育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教育”优势,依托学校强大的师资力量和法治教育资源,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创新、融合并举的法治教育新模式。
采访报道 / 中教全媒体 曹艳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多次专门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反复强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当前,抗击疫情取得胜利,除了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之外,法治在抗击疫情中发挥了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建设法治社会、营造法治环境、孕育法治人才是国家大事,作为全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的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是如何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教育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与担当?是如何努力转型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是如何积极响应“停课不停学”号召来保障教学有序开展?让我们一起走进“停课不停学”的法大继教院(网教院)。
开展防控行动,齐抓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
继教院(网教院)院长宋乃龙:第一,高度重视成人学生和在职人员人才培养工作。学院现有夜大学和函授站两种成人本科学历学习模式,为了积极响应“停课不停学”号召,对于在读的学生,开展线上教学;对于新录取的学生,开展了线上报到注册工作,教学工作也将于近期开展。除此以外,积极加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在疫情期间,开展了教辅工作人员线上答疑和教师线上答疑辅导工作,以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积极履行高校社会服务功能。当前,全国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履行在职人员法治教育社会责任,丰富法律知识学习网络平台,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制网联合开通了在线免费法律培训学习课程,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在线学习,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广大高校学生、法律职业人士及党政领导干部等人员进行线上法律知识学习提供便利。
继教院(网教院)院长宋乃龙: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社会线下法治教育培训活动陷于停滞,对网络教育培训的需求大幅度增长。与此需求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在社会上能够提供高质量法治教育培训项目的平台非常少,或者内容不够权威,大多平台仅是提供技术上或者传播学习上的支持,具体到法大继续教育学院而言,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法治网络教育资源、种类还不够丰富,有的内容还不够新,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相关单位法治教育培训需求。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的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落地功能,应该进一步研发积累新线上法治教育培训资源,既可以满足个人和社会单位足不出户、线上学习的简便方式,又可以通过多种线上传播学习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还能够更好的承担社会服务和法治教育责任,做好普法工作,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中教全媒体:结合“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号召,疫情将对继续教育带来怎样的影响?请谈谈线上教育的未来发展。
继教院(网教院)院长宋乃龙:在疫情下,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从传统教育模式到线上教育模式的转变,并要充分克服其缺点。具体到成人学生教学,对于老师而言,面临着新技术的挑战,之前习惯于线下的现场教学模式,转型为线上授课,如何加强师生互动、保障良好的授课效果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对于学生而言,新教学模式下,如何加强自我学习、自我管理需要认真对待;对于学院而言,需要积极提供技术保障,构建新的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保障老师教学工作顺畅、学生居家学习效率高,通过教职工作人员线上答复、疑难问题搜集、线上师生直接互动的方法确保教学质量。
构建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模式,着重非学历教育发展
继教院(网教院)院长宋乃龙:(1)具有全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红色基因和广泛社会影响力。法大的历史传统分别来自于1952年成立的原北京政法学院和1951年成立的原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先后为学校亲笔题写了校名。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学校进修生院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且单独办学,负责全国地市级以上政法领导干部及其后备人员的培训任务,2000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学校被誉为“共和国政法干部的摇篮”。
(2)学校是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阵地。为了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重要讲话精神,法大在开展的全国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中,结合培训干部的职业类别等情况,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十九大精神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思维与依宪治国、党内法规等课程,以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提升政治、法治素养,重点正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3)具有较为完善的法治教育培训体系和模式。法大长期以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开展了大量的在职高素质法治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尽管学校的办学资源极为紧张,但每年到校培训规模很大,培训行业涵盖了政府、法检系统、企事业单位、律师等;课程设计针对部门特点和实际需求,采用“菜单式”和“订单式”相结合的形式为行业、系统设计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4)具有强大的法治教育资源。法大除了现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中欧法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外,还拥有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如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等。除此以外,还积极结合国家法治实践情况,推进新型智库和教育基地建设,设立了国家治理研究院、制度学研究院等10个新型研究机构;设有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7个协同创新中心。其中,由中国政法大学牵头组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首批经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14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学校牵头组建的“马克思主义与全面依法治国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当前,作为学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5.3”重要讲话精神分解任务单位之一,正在积极推进“全国行业系统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新模式,得到了许多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为学院的非学历法治教育培训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中教全媒体:您提到的学校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模式,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继教院(网教院)院长宋乃龙: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模式是积极贯彻习总书记2017年考察学校 “5.3”重要讲话提到的,加强领导干部等法治教育以及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体制壁垒,所建立的法治教育合作模式,共建单位包括政府,法检系统,企事业单位、律所等。
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模式自2018年底启动,包括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企业(领导干部)家法治教育合作基地、律师法治教育合作基地等。目前,已与多个省部级、地市级单位共建法治教育合作基地,相关新闻获人民网、学习强国、法制网、民主与法制网、《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澎湃新闻、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提升了学校在职人员法治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塑造出具有法大特色的新模式,对学校积极参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服务国家法治建设需求做出贡献。
继教院(网教院)院长宋乃龙:我认为,作为继续教育学院的一个重要组成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中起到了独特的领军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法大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历史悠久,培训人员范围广泛。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而1988年法大就开展了法律培训。2005年3月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 2018年正式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这是全国高校首家集命题研究、教学研究、培训为一体的学院。可以说,经过30多年的积淀,法大法律资格考试学院已成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及命题研究、教学研究的大本营。
第二,法律资格考试学院的法考名师云集,授课效果好。众所周知,从律师资格考试培训、司法考试培训到现在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绝大多数法考名师都来自于法大教师,还包括一批法大毕业的学生。
第三,法大的法学学科实力雄厚,促进了法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加强改革创新,孕育新时代法治人才
继教院(网教院)院长宋乃龙:第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教育合作基地合作模式和机制建设。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合作基地的建设力度,积极拓展学院办学空间,力争在典型区域建立与大学、职业院校等单位合作的半实体化法治教育教学基地;加大函授站建设工作,与法治教育教学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互动联系。
第二,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创新、融合并举的法治教育模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新传播方式的积极作用,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创新、融合并举的法治教育模式,线下线上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发力,提升学校在职法治教育社会影响力。集中力量研发一批适应社会需求的长短期结合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拓新领域、新行业,建设新项目,向社会提供更加丰富、专业的网络法治教育服务。
第三,打造高端特色培训项目体系和课程。积极借助法治教育合作基地、学校各类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国家法治热点,依托学校丰富的法治教育研究资源,开拓培训新行业、新领域;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公务员、企业家、律所合伙人等高端培训项目工作,打造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的特色法治教育培训项目体系,调研制定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图书出版计划。
第四,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为平台,积极构建法律人才培养项目联盟。学院将与高校法律学院开展人才培养项目合作,除了法大的名师课程尽可能多的推广到全国以外,还可以邀请法大相关法学教师参与到合作院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指导等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资格考试改革内容的研究,将研究成果积极反馈运用到人才培养中,力求对法学教育有促进,从而培养一支符合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员队伍。按照《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已开展全国公证员和北京市律师任职前培训的基础上,加大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力度,为我国法治人才培养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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